各学院:
为了不断规范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建设与管理,鼓励更多的学生真正参与到创新创业实践中来,以培育更多的以落地创业实践为目标的优秀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对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标准做如下修订,特此通知。
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含重点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含重点项目)两大类。结题验收须满足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中选项(1)-(5)其中3项及以上条件者方可结项。
一、创业训练项目(含重点项目):
(1)可行性调查报告(须有较详尽调查数据分析);
(2)创业项目产品原型或样品(开发APP、小程序、信息系统类项目需能提供完整软件包及接口文档,数据表设计文档);
(3)创业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重点项目结项必备此条件);
(4)项目立项期间,申请且被受理或获得专利;
(5)项目运营情况良好,并能够提供三个月及以上经营流水
二、创业实践项目(含重点项目):
(1)创业项目已正式工商注册,且运营情况良好,并能够提供六个月及以上财务报表;
(2)创业项目开展的业务合同(至少1份),提供对公入账凭证;
(3)创业项目立项期间,申请且被受理或获得专利;
(4)创业项目获得“赢在南京”等创业大赛区级及以上奖项;
(5)创业项目成功入驻创客汇孵化(重点项目结项必备此条件)。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