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抓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键期,加力加快工作进程,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根据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
一、行动主题
百日冲刺促就业 踔厉奋发建新功
二、行动时间
2023年5月—8月
三、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冲刺”行动,聚焦当前促就业工作重点难点,精准拓展岗位,优化指导服务,引导毕业生主动求职,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后落实就业去向,全力促进2023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四、行动要求
(一)精准拓展及推送就业岗位
(1)“百日冲刺”活动期间,各学院每周要准确分析未落实去向毕业生的具体情况,针对有就业意愿但仍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一生一策、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岗位,更好匹配毕业生的就业需求,提升访企拓岗的实效性和供需匹配度。学校招就处将每周发布《毕业生就业工作简报》,通报各学院、专业、班级相关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的统计数据。
(2)更加有效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活动。各学院要结合实际、精准组织“访企拓岗”促就业活动,为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开拓有效岗位资源;要针对就业去向落实率低的学科专业加大“访企拓岗”力度,院领导要邀请联系校领导一道精准走访相关行业企业,为学科专业开拓就业新空间;各院要依据历届用人单位实际数量,开展实地走访,足质足量开拓就业岗位,保质保量完成“访企拓岗”任务,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3)提升校园招聘供需匹配度。在毕业生离校前,保持校园招聘的热度和学生参与度。学校持续在就业信息网上发布各专业就业招聘信息,召开校园专场招聘会、宣讲会;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毕业生意向等情况,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院内专场招聘活动;要提升每一场校园招聘活动的实际效果,促进毕业生和岗位精准有效对接,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4)充分用好“互联网+就业”资源。在毕业生离校后,充分利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岗位资源、省市教育与人才部门就业信息,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持续为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提供相关的就业招聘信息。
(二)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
“百日冲刺”期间,各学院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推进政策性岗位招录进程,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招录任务。组织实施好基层就业项目。要做好组织动员,大力引导毕业生赴基层就业。要集中宣传“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重点介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动员毕业生积极报名参与。鼓励各地进一步扩大地方基层项目规模,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要积极引导毕业生参与城乡社区计划,拓宽城乡基层就业新空间。
(三)做好针对性就业指导
“百日冲刺”期间,各学学院要重点针对2023届多数毕业生受疫情影响外出实习实践相对较少、部分毕业生“求稳”“慢就业”和“缓就业”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毕业生积极求职、尽早就业。
培育积极正向的就业价值观。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激励毕业生矢志奋斗、积极就业,尽早迈出求职第一步。要加强就业指导,将本专业就业实际与就业市场需求讲清讲透,引导毕业生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要充分发挥朋辈激励作用,通过学生党员、班干部等各类“一帮一”等方式,及时将就业政策、就业信息等直达毕业生,畅通毕业生就业思想动态与学校沟通渠道。要主动关心毕业生就业进展和困难,引导毕业生适当调整心理预期、化解焦虑情绪、增强就业信心。
大力组织就业实习实践活动。各二级学院要抓紧时间,组织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走出去”,了解相关行业和用人单位,认识职场环境,激发求职动力。学校近期将开展“毕业生感知南京企业行”活动,通过企业参访、行业调研,师生共同参与等多种形式,让毕业生亲身体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切实感受职业发展空间,激励毕业生尽早求职就业。
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学校将以教育部生涯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生涯与发展教育,帮助学生科学做好学业和职业规划,及早做好就业准备。各学院要发动学生广泛参与大赛,通过大赛推动学校生涯与发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学生树立起远大志向与理想,增强学习的内生动力和积极、主动性,努力学习、勇于实践,为将来的高质量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强涉就业风险防范。各学院要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帮助学生防范“黑中介”“付费实习”等就业陷阱,增强求职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要严格审核招聘信息,严禁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和打击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百日冲刺”期间,各学院要重点对求职受阻和困难家庭毕业生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开展重点帮扶工作,努力为他们提供有效地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
针对有就业意愿但在求职中屡屡受挫、尚未落实岗位的毕业生,特别是困难群体毕业生,各学院要落实“一对一”的就业帮扶制度,要帮助学生分析诊断求职中的问题,完善个人简历,合理选择就业目标,提升求职技能。各学院至少为每一名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精准推送3个以上岗位。鼓励教师陪同学生投递简历,了解毕业生求职困难和用人单位需求,将毕业生在招聘中面临的难处转化为深化就业指导和人才培养改革的动力。
(五)健全就业监测机制
“百日冲刺”期间,各学院要规范做好毕业生去向信息报送,加强数据核查,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不得”要求,严把就业数据审核的第一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要严格审核,并对相关就业信息进行校内核查,确保上报的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要规范准确登记毕业生去向。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通知要求,将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作为学校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指导毕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要规范采集毕业生去向信息,严格把关相关佐证材料,对灵活就业的,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聘用证明或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校院二级都要加大源头数据把关力度,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就业数据采集严格规范。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加强就业数据校内核查。重点核查“被就业”“花式签约”“人岗不符”“实习变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严防就业数据失真。对违反就业统计监测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