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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2020

2020年07月01日 14:33

一是放宽落户门槛。当前我市直接落户政策主要是对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直接落户。此次我市将落户条件再次放宽,其中本科学历人才从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将留学回国人员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一并纳入;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就可以落户。

二是保障人才安居。引进来留在南京的各类人才,我们着力做好他们的安居保障。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本、硕、博每人每月可享受600、800、20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可领36个月,政策力度在全国同类城市居于前列。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人才房供给,年内建成7000套约5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保障各类人才安居,同时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相关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

三是多举措拓宽就业渠道。吸引高校毕业生来宁留宁最核心也是最关键的就是高质量就业岗位。今年我市将动员组织在宁各类企业推出20万个以上岗位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中,市、区属国有企业拿出不少于2000个岗位,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引进或孵化企业提供不少于3000个岗位。另外,市本级和各区还将安排不少于4000个事业单位岗位,开发1500个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充分满足来宁留宁高校毕业生不同层次、多元化的岗位需求。

四是促进企业吸纳就业。继续落实我市特色的面试补贴政策,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求职可享受到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企业录用符合认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享受每人每年7800元的税费依次减免优惠。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保的,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此项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就业文件的具体措施,补贴标准高、覆盖面广,经过测算,我市将拿出2个多亿的“真金白银”重点来扶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此外,我市还将推进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促进对口就业。

五是营造便捷准入创业环境。对来宁在宁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我市进一步营造便捷准入创业环境。高校毕业生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集中经营场所注册登记的,免提交租赁协议、房产证明,实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制。开辟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开办企业线下申请“一窗式”服务,当日办结。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有融资需求的,免费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流程服务。

六是有效支持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近年来实施的“宁聚计划”已经构建起了覆盖大学生创业全过程的全链条扶持政策体系,此次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首先是减税,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工商登记起,3年内可按每年1.44万元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其次是创业贷款,将在宁高校和省级大创园全部纳入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年内对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放宽至3次、期限延长至6年,获市级及以上创业赛事奖项的可取消反担保手续。此外,在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上,我们将持续给予跟进扶持,对已资助项目中发展前景好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接力投资。

七是鼓励大学生入伍。增加应招入伍人员中高学历人员比重,吸引鼓励大学生入伍。大专和本科学历入伍奖励金标准由原家庭优待金的50%、60%提高至70%、80%。扩大事业单位定向招录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规模,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时享受加分待遇。

八是优化就创业培训。加大高校毕业生就创业培训力度,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由毕业年度放宽至毕业前两年;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放宽至在校期间。新开发4000个以上见习岗位,见习补贴对象放宽至非本市户籍见习后留宁就业大学生,提高见习期生活费补贴,由现在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到80%。因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按一级响应时限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给予见习单位和学员相应补贴;对见习期未满正式录用毕业生的,给予用人单位剩余期见习补贴。

九是加大定向扶持力度。包括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和从事灵活就业两方面的定向扶持。对城乡低保家庭等6类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可申请享受1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及对应就业指导和创业帮扶。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我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十是加强就创业指导服务。全年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1500场以上网上及现场招聘,并24小时提供平台对接服务。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手续、市内就业调整和就业报到手续。南京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直接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因疫情影响延迟离校的不限档案转办时限,毕业两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最大程度方便毕业手续办理。